
泡沫滅火劑FP 3/6%是在蛋白泡沫滅火劑的基礎上。適當添加氟碳表面活性劑配制而成。與蛋白泡沫滅火劑相比,因其表面張力和界面張力降低,剪切應力小,流動性好,疏油能力強,抗油類污染能力高,從而使該滅火劑滅火時間縮短1/3~1/2,可以采用液下噴射方式撲救大型油罐火災,能和干粉滅火劑聯合使用等優點。
該產品可以在低倍數泡沫產生設備中,與水按3:97或6:94的比例進行混合而產生泡沫滅火。用于油田、油庫、石化企業、船舶、飛機場等大型油類火災的撲救與防范。
該產品的技術性能指標依據國標GB15308-2006標準,詳細數據見下表:
項目 | 樣品狀態 | 要求 |
凝固點 | 溫度處理前 | 在特征值0 -4℃之內 |
抗凍結、融化性 | 溫度處理前、后 | 無可見分層和非均相 |
沉淀物/%(體積分數) | 老化前 | ≤0.25;沉淀物能通過180μm篩 |
老化后 | ≤1.0;沉淀物能通過180μm篩 | |
比流動性 | 溫度處理前、后 | 泡沫液流量不小于標準參比液的流量或泡沫液的黏度值不大于標準參比液的黏度值 |
PH值 | 溫度處理前、后 | 6.0~9.5 |
腐蝕率/[mg/(d·dm2)] | 溫度處理前 | Q235鋼片:≤15.0 LF21鋁片:≤15.0 |
發泡倍數 | 溫度處理前、后 | 與特征值的偏差不大于1.0或不大于特征值的20%,按上述二個差值中較大者判定 |
25%析水時間/min | 溫度處理前、后 | 與特征值的偏差不大于20% |
滅火時間/min | ≤5 | |
抗燒時間/min | ≥15 | |
α本標準中的偏差,是指二者差值中的絕對值。 |
該產品應密封存放在室內陰涼、干燥、通風處,儲存溫度應低于45℃,高于其***低使用溫度,有效期為二年。
本產品適用淡水和海水,不受凍結、融化影響,并且可根據用戶需要為您配制耐寒型產品。